湖北日報訊 (通訊員張萍、葉翩)電器生產不能只管“生”,不管“死”。按國家規定,本月起,生產電視機、冰箱、洗衣機、空調器和微型計算機的廠家和進口產品的收貨人或者其代理人需上繳“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基金”。武漢市國稅局昨介紹,按去年該市產量,廠家要上繳1.21億元。
家電每隔10年左右更新換代,但大量廢棄電子產品卻乏人回收,無法充分利用廢棄資源并造成污染。5月,財政部等國家6個部委聯合下文,要求征收處理基金,其中電視機13元/臺、電冰箱12/臺、洗衣機12元/臺、房間空調器7元/臺、微型計算機10元/臺。
武漢市國稅局負責人稱,征收基金將用于補貼電器回收處理企業,補貼標準為電視機85/臺、電冰箱80元/臺、洗衣機35元/臺、房間空調器35元/臺、微型計算機85元/臺。